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扩招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单招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单招工作。
第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培养层次:普通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弹性学制
第八条:颁发学历证书:
1.学校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 1.学校国标代码:10835
2.河南招生代码:6277
第十条:办学校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成立高职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高职扩招单招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高职扩招单招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高职扩招单招工作,保证高职扩招单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2019年面向全省高职扩招单招,计划招收全日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共计965人,精选 25个重点扩招单招专业(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对象与考试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
1.已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升学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2.已参加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完成高职扩招单招报名后即可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19年9月6日12:00至9月9日12:00。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所高校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调剂专业,在规定填报志愿时间内最多可进行两次志愿修改,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志愿信息。考生凭本人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第十七条:准考证的发放: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成功后,须在2019年9月20日前到我校领取准考证,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领取。地点在学校办公楼一楼招生咨询服务厅。
第十八条:考试办法分为两种形式,全日制考生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个科目考试;弹性学制考生只参加职业技能科目考试。
1. 文化素质评价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考核方式:120分钟闭卷考试;
试卷分值:语文120分,数学和英语各90分,总计300分。
2. 职业技能评价
(1)全日制试卷
职业技能评价:主要以中学生认知水平为依据,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日常生活常识、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沟通交流、语言及文字表达等职业适应能力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2)弹性学制试卷
职业技能评价:主要涉及职业认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合同法、劳动法等)、安全生产常识、专业基础知识、社交礼仪、管理沟通、语言及文字表达等基本职业素养。满分400分
3. 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2019年9月21日周六(全省高职扩招单招考试统一时间)
考试时间:全 日 制:上午8:30—11:30
弹性学制:上午8:30—10:30。
第六章 录取与报到
第十九条:根据招生计划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计划数和报考生源数量,确定分类淘汰比例及录取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考试语、数、外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高职扩招单招生教育类型及待遇
第二十一条:高职扩招单招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普通专科层次。通过高职扩招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八章:学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19年暂定分专业的学费标准:工学类专业为3600元/年,文学、管理学类专业为3300元/年,艺术类专业为4600元/年;住宿费根据房间标准(8-6人间)每人500-700元/年,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奖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三档: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8000元/年;对特困学生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让每一位莘莘学子都能圆大学梦。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95-5983516 2127856
QQ在线咨询:2211275037 2662464725
3513569145 163240206
学校网址:http://www.lhvtc.edu.cn
招生信箱:lhdxzsc@sohu.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邮政编码:462000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